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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5(第1/2页)

“段公子,你为我撑了这把伞,在我看来,它就值六百两金子。”

“你这么厉害的高手,还在乎这一把伞”

“做个高手又有什么意思有人可怜你,能为你撑一把伞,这就是最珍贵的礼物啊。”

宋官子妩媚笑道。

“小凡真是你的孩子吗”我心中一动,赶忙转移话题。

“嗯。”

盲女顿了顿道:“他是我杀的第一个人家的孩子。我觉得他可怜,便收养了他,现在我和这个孩子相依为命。不然,一个人还是很孤独的。”

她忽然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弹琴”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数琴弦,一日里都要数个四十遍。然后就再也不数了,因为我舍不得多数。”

“舍不得”

“因为我要留着慢慢地数。”

我想笑,却已笑不出来。像她这样的大国手,一张琴上有多少弦,能发出多少音色,她岂能不知

这话虽然很可笑,但却又多么可怜

第一人称:我是为何写这种小说的

总有读者质疑我为什么用第一人称视角写本书,今天正好有空,我统一回复说明下。

突然有一天,我也不知道哪根筋出了毛病,就想写一本小说了。于是,我在书桌前搓了搓手心的汗,小心翼翼地戴上了眼镜,一口气写了三千个字。我很兴奋,端起蜡烛把此文从前到后看了好几遍,觉得这下人生不再迷茫了。

当时,我完全没注意到我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直到发到了网上,有一位读者给我提醒,说你怎么用了第一人称,很多人不爱看的,会仆。我半信半疑,于是内事不决先问了百度,有很多人提了看法,我都一一记录在案;外事不决又去问了谷歌,老外倒是没什么意见,他们更喜欢个人英雄主义。

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第一人称。因为,其实很多书都是第一人称,我不算是小白鼠。例如大火的鬼吹灯、盗墓笔记,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挪威的森林、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原谅我红尘颠倒、尘埃落定、江山如此多娇国外很多名著都是第一人称视角,例如我最喜欢的简爱。

例子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但为什么也有很多读者不喜欢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呢我觉得,可能连很多读者自己都不太明白,只是觉得看我这种非著名者的书会不舒服。你一个写网文的,玩什么第一人称啊这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

首先,第一人称视角很考验者。它有很多天生的局限,例如不能开启“上帝视角”,你要是不小心被人一黑砖拍晕了,这故事就没法讲了。另外,你也不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无法满足读者的“窥私欲”,天下大事别人不说你和读者两眼一抹黑。所以,需要者用更细腻的文笔去诠释细节,更圆滑的叙事手法去转成,更好的逻辑去叙事,更请相信写到此处,我也得出去抽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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