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大明并非没有人才(第1/3页)
“冯尚书!”
“臣在!”
天子御音打断了冯英思绪,冯英赶忙向御座拱手。
“不知《大明律》重修事务进展如何?”
“禀陛下,稿件已草拟过半,预计端午前后可全部成稿!”
“很好,所有内容均需咬文嚼字,切莫忽略细节推敲,方知用词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矣!”
“臣明白!”
崇祯在山东时便传召内阁并刑部,大明需要一部符合实际的指导性大法,类似于后世宪法。
当下大明以《大明律》为根本,配套《大诰》、《大明会典》、《教民榜文》、《问刑条例》、《军政条例》等法律法规。
已基本具备近代法律体系雏形,放在封建时代其执法思路与法制规模,远远超过历代王朝。
不得不承认明太祖智慧超群事无巨细,考虑问题非常周到,将封建法制推向了历史高峰。
然而随着一系列新政出台,《大明律》已不合时宜,相关律法同样无法再与时俱进。
以新政涉及的内容为例,朝廷只下达诏书及实施细则,规制较为笼统,不能做到完全细化。
为此必须修法及重新立法,否则过程中细节问题将越来越多,无法可依的情况会比比皆是。
“诸位,朕拟成立大明立法委,独立于六部三司之外,直接由内阁掌管,专司修法立法!
原各部制定之暂行条例或律法纲要,均由立法委员会统一复核,之后呈报内阁审定。
委员会需大力扩招人手,从刑部、大理寺等衙门抽调,亦可招纳民间有识之士加入,此事交予李学士代表内阁全权督办!”
“臣遵旨!”
“一国之本在于法度,朕不管过程只论结果,卿等务必高度重视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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