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聚敛之戒:孔子的义利底线与担当(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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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论语?先进》中记载的这段文字,字字千钧,震古烁今:“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季孙氏本已富可敌国,远超周公之制,其家臣冉求作为孔门弟子,非但未能以儒家之道劝谏主人,反而助纣为虐,加重百姓赋税以增益其财富。孔子得知后怒不可遏,不仅断绝了与冉求的师徒关系,更号召弟子们公开声讨。这声怒斥,穿越两千五百余年的时空,依然清晰地勾勒出儒家思想的核心底线
——
义重于利,为政者当以民为本,聚敛于民者,虽弟子亦不可容。
一、事件溯源:春秋乱世的义利失衡
要读懂孔子的雷霆之怒,必先回望春秋末期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周天子衰微,诸侯争霸,卿大夫专权,原有的社会秩序分崩离析,“溥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的礼乐制度已然名存实亡。在这样的乱世中,权力与财富成为各方角逐的核心,道义往往被抛诸脑后。
季孙氏是鲁国的三桓之一,凭借世袭特权与政治手腕,逐渐掌控了鲁国的军政大权,其势力之盛,早已凌驾于鲁君之上。按照周代的礼制,周公作为王室重臣,其俸禄与封地有着严格的规定,是天下诸侯与卿大夫的典范。而季孙氏通过兼并土地、垄断商业、加重赋税等手段,积累的财富已然远超周公,这本身就是对礼乐制度的公然践踏。更令人不齿的是,冉求作为孔子的得意门生,位列
“孔门十哲”
之一,以
“政事”
见长,孔子曾称赞他
“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季孙氏聘请冉求为家臣,本应是冉求践行儒家为政之道的绝佳机会
——
以仁政劝谏主人,减轻百姓负担,恢复社会秩序。然而,冉求却选择了妥协与迎合,为季孙氏设计了
“田赋制度”,按照田亩数量加倍征收赋税,将百姓推向了水深火热之中。
冉求的行为,并非一时糊涂,而是当时社会义利失衡的典型缩影。春秋末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与商业的繁荣,“利”
的诱惑日益凸显,一些士大夫为了依附权贵、谋取私利,不惜背弃道义,放弃原则。冉求或许认为,通过为季孙氏聚敛财富,可以获得更高的地位与更多的资源,进而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或许他深知季孙氏的残暴,为了自保而选择明哲保身。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他的行为都违背了儒家
“仁者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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