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顺治丁酉科考案(第1/3页)
《清宫秘史十二章》转载请注明来源:手打小说网shouda.org
在封建官场,曾有人妄言受贿乃来钱最快之道,且相较贩毒、劫道,似乎更为“安全”。
倘若侥幸未被察觉,便可平安无事。
受贿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如同致命的诱惑,引得诸多官员趋之若鹜,前赴后继。
单就清朝而言,顺天府科考受贿案便多达五起,而顺治顺天科考舞弊案,则是其中的首例,
让我们看看科考背后黑暗的一幕。
……
故事起始于顺治十四年(1657
年),此年为丁酉年,故而该案件亦被称作“丁酉科考案”。
这一年,正值三年一度的乡试之期。不妨先科普一下清朝科举的相关知识:
清朝科举分为童试、乡试、会试与殿试。考生通过童试后,方能称为秀才;
而参加乡试者,必须是秀才身份,考过乡试则被称为举人;
举人进而参加会试,通过会试者称作贡生;
贡生将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过后会进行排名。
殿试排名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即为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乃探花;
二甲人数若干,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唤作传胪;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