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劫煞(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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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记载:“申子辰三合水局,劫煞在巳;寅午戌三合火局,劫煞在亥;巳酉丑三合金局,劫煞在寅;亥卯未三合木局,劫煞在申。”
以日柱地支为核心判断标准,若月柱或时柱地支出现劫煞(如日支为申、子、辰,月支或时柱为巳),则凶性最重。
若年柱出现劫煞,影响相对较轻。例如,日支为申、子、辰者,月支为巳或时柱为巳,即为典型的“劫煞入命”。
《古歌》云:“劫煞带来的灾祸难以抵挡,命主往往徒劳奔走于名利场中,终难成就。”
原注解释:
‘劫’即‘夺’,指从外部强行夺取,故称‘劫’。
劫煞的本质,是三合局五行处于‘绝处’(十二长生中‘绝’的状态)。
例如:
申子辰合水局,水在巳火之地为‘绝’(巳属火,水克火为‘绝’),且巳中藏戊土(土克水),戊土从外部劫夺水势,故以巳为水局的劫煞。
寅午戌合火局,火在亥水之地为‘绝’(亥属水,水克火为‘绝’),亥中藏壬水(水克火),壬水从外部劫夺火势,故以亥为火局的劫煞。
其余三合局(巳酉丑金局、亥卯未木局)的劫煞原理,均可依此类推。
说明:
1.
核心概念解析:
三合局与绝处:
三合局(如申子辰合水)的五行,在某一地支处于“绝”位(十二长生中“绝”为能量最弱状态,如木绝于申、火绝于亥),该地支藏干若克合局五行(如巳中戊土克水、亥中壬水克火),则形成“劫夺”之势,故称“劫煞”。
查法优先级:
以日柱为主,月时柱见劫煞更凶,因月柱为“提纲”、时柱为“归宿”,直接影响命局核心能量。
年柱为祖上,影响较间接,故“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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