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重庆"黑老大"彭治民案(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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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都市重庆的背后,曾隐藏着一个令人胆寒的黑恶势力。其头目彭治民,凭借着狠辣手段和贪婪野心,构建起一个涉足多领域违法犯罪的庞大网络。他的罪行给当地百姓带来沉重灾难,严重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随着重庆扫黑除恶行动的雷霆出击,彭治民及其团伙终被连根拔起,接受法律的严惩。
一、罪恶的萌芽:早期的堕落轨迹
彭治民于1963年出生在重庆江津区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作为家中独子,尽管家境贫寒,父母仍对他宠爱有加,这也造就了他叛逆的性格。他从小厌恶学习,在校期间经常打架斗殴,初中毕业后便辍学步入社会。
辍学后,彭治民由于缺乏一技之长,只能在重庆街头靠打零工干杂活谋生。然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实在难以承受。1979年7月,年仅16岁的彭治民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这次处罚并未让他改过自新,仅仅3个月后,1980年5月,他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出狱后的彭治民并没有吸取教训,而是迅速投身于违法的制贩假烟生意中。1983年,正值改革开放初期,下海经商的热潮席卷全国,精明的彭治民也顺势而行前往外省寻找商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倒卖香烟利润惊人,在暴利的驱使下,彭治民开始铤而走险,从贵州、四川等地低价批发劣质香烟,再偷偷运往其他省份的小批发市场高价出售。
凭借这种非法倒卖的手段,彭治民迅速积累了巨额财富。在接下来的十年间,他靠着制贩假烟非法获利2000万余元。这一时期,他不仅积累了巨额财富,也养成了用钱摆平一切的行事风格。他多次被执法人员查处,但每次都凭借金钱逃避了严厉制裁,这让他更加肆无忌惮。
随着国家对烟草专卖立法的完善,制贩假烟风险日益增大,彭治民这才决定转行。1993年,彭治民成立了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迈出了他商业与犯罪交织的新步伐。此后,他陆续成立了包括重庆希尔顿酒店在内的11家经济实体,试图用合法外衣掩盖其日益膨胀的黑恶势力。
二、黑恶帝国的崛起:组织与犯罪的扩张
2.1
构建严密的组织架构
彭治民的涉黑组织采用金字塔式结构,他位于顶端,掌控着绝对权力。在他之下,有一批忠诚于他的骨干成员,如曾智强、杨晓、代洪涛、蒲体华、晏红、王晖等人。这些人各司其职,分别负责组织的不同业务板块。
彭治民对组织成员的管理极为严格,要求绝对服从命令。在他的公司里,"听话就有赏,不听话就辞退"成为铁律。为了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他还对保安人员进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训练和着装,让他们随时准备为自己效力。
庆隆保安部由40多个退伍
军
人组成,他们不仅身手矫健,装备更是豪华,配备了警棍、砍刀、尼泊尔军刀、迷彩服、防刺背心、钢盔、警戒带、对讲机等。彭治民曾搞过一次所谓的"阅兵仪式",所有保安列队齐声喊"彭总好",然后彭治民回答"同志们辛苦了",所有保安回答"为彭总服务"。
这支队伍不仅负责钻石俱乐部的日常安保工作,还在地产开发项目中充当暴力执行的角色。彭治民的目标就是打造一支专门负责处理一切突发事件的"地下出警队",类似于私人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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