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怎么忍心(第1/2页)
张灵芝自小就生活在不幸之中。她爸不小心滑到水库里淹死了;她妈狠心抛下只有三岁的她,改嫁了;爷爷奶奶没有能力抚养她,外公外婆又不想要这个累赘,幸得叔叔张有顺好心收养了她。可是,婶婶洪先菊却是一个尖酸刻薄、又视钱如命的女人,不仅打骂、虐待她,不给她吃、不给她穿,还把她当作牛马一样使唤。
人们都说上山村有三个命苦贱的女娃,其中两个是叶永直的女儿,另一个就是张灵芝。
张灵芝长到十七岁,样貌很是不错,吸引了不少年轻小伙子的注意。洪先菊见状,就决定不再养着她,开始张罗着给她找婆家,提的条件也是挺高的。她先是将此事拜托给春婶,但过了半个来月,春婶也没有一个答复。她有些着急,就回了一趟娘家,将此事托付给娘家人。娘家人很快就回复她,说她们邻居一个叫林宝山的小伙子,小时候和灵芝一起玩过,想要和灵芝一起过日子。她知道这一件事情,也记得这小子——那时她刚生小孩,根本照顾不了灵芝,就让娘家人将灵芝带回去养了快两年。虽然林家的条件不怎么样,八成没法完全满足她的条件,但看在娘家人的面子上,她还是让娘家人把林宝山领上门来。两个年轻人一见如故,表态愿意一起过日子;林家人答应了不少的条件,她也就口头应承了这一门亲事。
可就在第二天,春婶领着叶国清上门来了。
叶国清看上了样貌不错的张灵芝。
张有顺倒还实诚,如实相告说灵芝已经找到婆家了。
这样的媒已然说不成。
然而,洪先菊却动起了别的心思。当时,叶国清的父亲是大队支委——那个时候的大队干部,往往是人们争相巴结讨好的对象。洪先菊寻思着与其将张灵芝嫁给她那个家境不怎么样的林宝山,还不如现实一点,将张灵芝许给大队支委的儿子。如此一来,自家说不定还能在大队支委的身上沾一点好处。
她把春婶拉到一旁,拐来绕去地说她那个耳背的丈夫没有和她商量,就擅自将灵芝许人。可许下的林家,家里的情况实在是不怎么地,她担心灵芝嫁过去会吃苦受累。她又说自己灵芝养这么大,多么希望灵芝将来能过上好日子,如何忍心让灵芝受苦受穷……
以春婶的精明,自然猜得到洪先菊是想攀上大队支委的枝头。但张灵芝已经许给别人了——正所谓“宁拆十座庙,不坏一门亲”,她不能拆散人家定好的姻缘,只好向洪先菊表明此事只能作罢。
洪先菊当然不乐意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她索性把话摊开来讲,表示可以推掉那一门亲事,让灵芝嫁给国清。
虽然春婶厌恶看高不看低的洪先菊,也不愿做这种破坏人家姻缘的事情,但洪先菊自己愿意如此,她唯有把叶国清他爸请来,让他自己和洪先菊谈。
在条件方面,国清他爸答应的要比林家高出许多。见钱眼开的洪先菊,当下就自作主张,改将灵芝许给国清。
但是,张灵芝认定了打小就认识的林宝山,根本就不愿意嫁给叶国清。她向洪先菊哭求,洪先菊哪会管她这些;她又向洪先菊哭闹,却换来了一顿打骂。林家人得知消息,上门来质问这件事情。谁想,洪先菊不仅拿他们跟大队干部好一通比较,还毫不留情面地挖苦一番,气得林家人无言以对。不死心的林宝山,也上门苦求,洪先菊居然准备拿隔夜尿泼他,林宝山只好抱憾恨恨地离去。
一番哭闹没有结果,张灵芝知道这是自己注定的命,也只得屈从了洪先菊的安排。出嫁之后,她和叶国清平平淡淡的,一过就是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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