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宋丽丽的日记(第1/2页)
《八零老太开弹幕,恶毒儿女傻眼了》转载请注明来源:手打小说网shouda.org
苏锦绣一眼都不想看到白眼狼大儿子,“领导,一个班里不只有两个学生,这事只要去学校里调查一下指定有人知道。”
“我四年来的汇款单在家里存着,能证明每个月给江卫民的生活费数额。”
“宋丽丽在学校咋生活的,相信不只是同学还有老师都看得见。”
刘主任点点头,但有一点他不是很赞同。
“苏同志,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江卫民同志已经是成年人……”
成年人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哎,有个缺心眼的儿子真糟心,刘主任深得体会。
他家儿子就是这样,上月给一个女同志买了块梅花牌手表,人家回礼就回了个“谢谢”,前两天听说人家订婚了。
苏锦绣顿了顿,她也知道花出去的钱不容易往回要。
所以来这儿之前只想着把工作补偿讨回去。
现在不一样了,真有日记的话,那就是铁证!
正要提日记,苏锦绣眼前又弹出金色弹幕。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人。】
苏锦绣不清楚法规,但她识字,有法律给撑腰,底气更足!
她赶紧总结了下弹幕内容,扬声道:
“《民法通则》前一百条有个规定,她违法了!她是不当得利,我是受害者。”
刘主任:?!
还有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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