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笔记本的升华(第1/6页)
1999年冬天,期末考试前夕。
宿舍里很安静,只有翻书的声音和偶尔的咳嗽声。窗外飘着小雪,路灯把雪花照得像无数个小精灵在跳舞。
林煜坐在书桌前,面前摊开着《费曼物理学讲义》第一卷的最后几页。
两个月了。
他用了整整两个月,读完了这本八百多页的大部头。
每天晚上熄灯后,他都会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有时候看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上课困得不行,但他还是坚持看完了。
因为这本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脑海中那个封闭了十几年的世界。
他终于明白了——
原来他“看见“的玻璃珠轨迹,叫做“抛物线运动“,是运动学的基础。
原来他“看见“的缝纫机齿轮传动,叫做“机械效率“,是动力学的应用。
原来他“听见“的电流声音,叫做“电子定向移动“,是电磁学的核心。
原来他“看见“的能量之蛇,叫做“能量守恒“,是热力学第一定律。
原来他“看见“的光粒子,叫做“光子“,是量子力学的起点。
他一直“看见“的那些东西,终于有了名字。
终于有了归属。
林煜合上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的手在颤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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