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为父招兵(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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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听,快快说来!”
朱瞻堂与朱勇虽谈不上是发小,且朱勇比朱瞻堂年长十多岁,但双方父辈熟悉,他们之间也很熟悉,熟人之间说话就随意多了。
“既然寻常移民到了东洲,每户授三十亩永业田,那么卫所将士到了东洲,也可以授永业田啊!三十亩无法打动他们,就给五十亩,甚至八十亩!”
朱勇也不管是否违背大明的相关律令,心中怎么想的嘴上就怎么说道:“反正我听我爹说,东洲地广人稀,沃土遍野,有的是能开荒的土地。”
朱瞻堂初听前半句时,心里想的是此举不符合朱元璋定下的卫所制,属于不切实际的妄想。
因为据他所知,朱高燧也曾动过建议朱棣改变卫所制的念头,但考虑到如今大明开国才五十年,卫所制在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大部分地区是适用的,耕战一体,屯田戍守两不误,卫所制度的败坏那是四五十年之后的事,所以朱高燧后来放弃了那个念头。
此时,当朱瞻堂听完朱勇的后半句,脑海中瞬间闪过一道灵光。
目前东洲最不缺的就是沃土,而对参选将士的家眷们来说,拿到手的耕地远远比看不见摸不着的“搏一个前程的机会”更有意义!
按大明卫所军制,军户为世袭户籍,一旦入籍,后世子孙每代必须有一丁继承军职;若民户与军户通婚,民户子女将连带入军籍。
除了在卫军士,也就是卫所正军之外,这户军籍人家中的其他男性被叫做余丁或者军余,按规定余丁、军余选择其他职业或者参加科举并不受限制。
历史上大明一朝就有很多高官是军籍出身,比如张居正、史可法。
朱元璋定下的卫所制不能改,但赵王府在东洲却可以发额外的赏赐比如免三年赋的耕田给军户余丁!
“你真是我的贵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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