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压岁钱的官司(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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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明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手指在起诉书上敲了敲:“压岁钱是亲朋好友对我们家庭的赠与,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笔26.5万,有我的一半。”
他的代理律师王军补充道:“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非明确指定只赠与一方,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面,妻子李秀珍面无表情地坐着,她的律师张薇则眉头紧锁:“压岁钱是长辈和亲朋明确给孩子的个人赠与,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我的当事人坚持这一点。”
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里,这起离婚案正在进行调解前的最后一次证据交换。旁听席上零零散散坐着几个人,大多是双方的亲友。
“明确指定?哪个给压岁钱的会说‘这笔钱只给孩子,不给父母’?”陈建明冷笑,“都是人情往来,我们给了别人孩子压岁钱,别人也给我们孩子,这就是家庭间的礼尚往来。”
李秀珍终于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寒意:“陈建明,你连孩子的压岁钱都不放过?”
“我是在争取合法权益。”陈建明避开她的目光,“再说,孩子们才多大?一个八岁一个六岁,能自己管钱?还不是我们做父母的在管理。”
“所以你就想分走一半?”李秀珍的声音微微发颤。
审判员敲了敲法槌:“请双方控制情绪。今天主要确认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关于压岁钱的争议,双方是否同意进行调解?”
“不同意。”两人几乎同时说。
走出法院,北京的寒风刺骨。陈建明裹紧大衣,快步走向地铁站。李秀珍则被妹妹李秀芳搀扶着,走向另一方向。
“姐,他真的连孩子的压岁钱都要分?”李秀芳忍不住问。
李秀珍点点头,眼眶微红:“他说公司要扩大经营,急需资金。”
“那也不能动孩子的钱啊!那是这些年孩子收的压岁钱,我每次给明明和亮亮包红包,都是给孩子的,关他什么事!”
“他说这些年他父母、亲戚给孩子的压岁钱也不少,加起来这笔钱里有一半是他家的‘投资’。”
李秀芳气得直跺脚:“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两周后,正式开庭。
审判长是个中年女性,面容严肃。她仔细翻阅案卷,然后抬头看向双方:“本案争议焦点之一,是26.5万元压岁钱的性质。原告认为是家庭受赠,属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认为是给孩子个人的赠与,属孩子个人财产。双方是否有新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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