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八载春秋账(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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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法院外,梧桐树上最后的枯叶在风中飘零。林薇薇紧了紧米色大衣的领口,目光穿过纷乱的人影,落在那个她曾熟悉得如同自己身体一部分的背影上——陈默正站在台阶下和律师激烈地交谈着什么,手势激烈,额头上青筋隐约可见。
“八年。”她低声自语,声音散在冷风中,“竟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林薇薇女士,法院判决被告陈默返还您人民币40万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审判长的声音平稳而庄重,敲锤声在第三法庭回荡。旁听席上坐着稀稀拉拉几个人——林薇薇的母亲紧握拳头,闺蜜周小雨眼眶微红;陈默那边,只有他大学室友张强面色尴尬地坐着。
陈默猛地站起身:“法官,这不公平!八年啊!我最好的八年都给她了!”
“被告请控制情绪。法庭已明确,法律不支持‘青春损失费’这一主张。”审判长冷静回应。
林薇薇的律师,那位总是西装笔挺的王律师,有条不紊地整理着文件:“我的当事人八年间的转账记录清晰明确,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累计40万元整。而被告所谓‘共同生活支出’的说法,却无法提供任何明细证明。”
“那是因为她都让我用现金!”陈默几乎是吼出来的,“房租、水电、买菜、出去玩,哪样不是我掏钱?”
林薇薇终于抬头,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陈默,我们合租的房子月租4500,你只付了前三个月,后面的五年零九个月都是我付的。水电费绑定的是我的支付宝。”
旁听席传来低低的议论声。陈默的脸由红转白,又由白转青。
八年前的那个春天,校园樱花树下,陈默举着摔坏的相机一脸懊恼,林薇薇蹲在一旁帮他捡散落的镜头碎片。
“同学,你这个型号的配件不好找。”林薇薇说,她是摄影社的器材管理员。
“完了,这是我借系主任的...”陈默哭丧着脸。
一周后,林薇薇通过摄影论坛帮他找到了二手配件。为表感谢,陈默请她在学校后街吃了顿麻辣烫。
“你学法律的?”陈默看着她手边的《民法总论》。
“嗯,你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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