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与西夷的首战(3)搁浅(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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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因为西方的god管不了东方的事儿,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直到明国人黑洞洞的枪口顶到了脑门子,雷宾斯祈祷千万遍的god终究是没有出现,更为能展现神迹,拯救这些在别人土地上从不干人事的子民。
“不要杀我,我是明人……”通译高举双臂,大声叫喊着,跪在地上的身躯颤抖着。
雷宾斯模仿通译,高举双手、跪在地上,“no
dispares,
me
rindo……”(别开枪,我投降)
他不时用眼角余光偷看明国人手中的火枪。
明国人双手持着火枪,枪口装着长长的枪刺,很显然这种火枪更为轻巧,不难推测出,用来制造火枪的钢铁更加坚固,制造工艺也更为先进。而且火枪上居然没有火绳夹和药池,火枪手身上也没有缠绕长长的火绳。这就意味着,明国人的火枪并非是火绳击发,而是别的更为先进的击发技术。
相比之下,王国装备的火绳枪落后太多。穆什克特重型火绳枪发射的八分之一磅铅弹,可以在一百二十码的距离上击穿铁甲,并将甲士造成杀伤。但是这玩意实在太过笨重,枪长超过五尺九寸,重十七磅多,战斗时还得配套一支“y”型叉架。
这让雷宾斯忍不住想起,在新大陆上曾经被王国军队以一敌百,用重型火绳枪打得狼奔豸突的印第安人。他还想到了在吕宋,面对岷里拉驻军的火枪和火炮,跪地臣服的土着。
如今面对明国人和他们更先进的武器,他们再无任何优势。
“站起来……”
一声厉喝打断了鲁宾斯上尉对斯班因王国未来前途的担忧,将他拉回到为自己能否活下去的现实中来。
潘浒叼着雪茄,一脸鄙夷的将眼前这个狼狈不堪,浑身散发着臭味的洋夷,问通译道:“这货就是西夷的头目?”
通译点头哈腰的说:“是的,将军。他叫雷宾斯,是斯班因王国吕宋总督麾下陆军上尉。”
潘浒问:“这些杂碎为何犯我大明领海?”
通译虽然不懂“领海”是何意,却也明白潘浒所指,于是照实说出来他所知道的西夷军情。
这些西夷都是斯班因人,来自吕宋岷里拉。雷宾斯以及所部数十人来自海上那两条西夷帆船。这两条船分别是马都望号和加拉锡号,前者是斯班因王国吕宋分舰队的一艘四级巡航舰,有三十六门大炮,后者是一条武装商船,也有十多门大炮……他们从倭国完成贸易后,贪图财富,便化身海盗,劫掠落单大明商船。日前追逐一艘大明福船,偏离航线,故而进入将军所辖海域,而马都望号上的西夷少校意图派兵攻占海岛。
且不说语言不通,便是西夷会说明话,亦或潘老爷会说斯班因语,潘老爷也没兴趣跟一伙子浑身散发着狐臭和腥臊的白皮夷废什么话。
谈判,是因为综合力量差距不够明显,无力给予彼方绝杀。一旦本方实力断崖式领先,便再无谈判这等事情,唯有“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宜将剩勇追穷寇”,直到“赶尽杀绝”、“斩草除根”。曾有人说过,若有六十四艘零五五大驱,再无国际法,只有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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