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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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苏杀了楚臣这事,娥羲可以说是参与者,或者说,间接推动者。
但娥羲得澄清一下,她没有故意唆使扶苏,用暴力解决问题啊。
自从君子之歪理论后,扶苏时常走在理解大家名言这样的事情上试图将妻子掰回正确的道路上。
直到某晚,他们一时兴起,辩论了一番孟子的名句。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扶苏对孟子的理解还是很到位,“有所为的目的是有所为,先得分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你需得明辨善恶才是。”
娥羲辩道:“这句话也可以理解成:人想做不能做的,先分辨一下是非善恶,想办法找一下角度,把这个不能做变成可以做,不就有所为了吗?”
“娥羲,你这么理解,像是小人的谋生之道。”正直的扶苏道。
娥羲就举了个例:“有野史记载,纣王帝辛曾将伯邑考的肉包成包子给周文王吃,后来,周文王和周武王父子二人造了殷商的反。礼记里说,行必有法。您觉得周文王这算不为也,还是有所为?”
扶苏眉头一皱,关注的重点开始跑偏:“野史记载?何来的野史,何人所着,娥羲,你从何处看到的如此野史?”
娥羲说:“您不管嘛。您先给妾身说说,周文王作为臣子,胆敢造纣王的反,是不是不为也,是不是有所为?”
臣子造君王的反,儿子造父亲的反。是被圣人们所不齿,要遗臭万年的。
然而,娥羲举的这个例就……
扶苏道:“纣王残暴,昏庸,导致百姓民不聊生。周文王父子起兵伐纣,乃正义之举,怎么能算不为也,这自然是有所为。”
娥羲眼珠转了转,又道:“那么,良人认为,君子是不是不可以杀人,不可以犯法,不可以犯错,毕竟,君子怀德嘛。”
扶苏眉头拧了又拧:“君子为什么要杀人,犯法,犯错?”
娥羲又开始举例了:“听说良人在章台宫中常常顶撞君父,这算不算为人子的不孝?算不算犯错?甚至是犯法?倘若此次攻打楚国,出征的是良人,良人作为君子,是不是不可以杀任何一个敌人?”
扶苏:“……”
这个例子,就很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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