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百姓陪审团的尝试(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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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审陈文瑞后第七天,北山真的发生了第一起需要“百姓陪审”的案子。
案子不大,但很典型:鹰嘴崖下有两户佃农,一户姓赵,一户姓钱,争一块三亩的坡地。这块地原本是胡里长家的,胡里长倒台后充了公,暂由赵家耕种。今年秋收前,钱家拿出张泛黄的旧契,说这地祖上是他家的,被胡里长强占了,现在该物归原主。
赵家不认:“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谁说得清?”
两家吵到民事司,冯友德一看就头疼——旧契是真是假难辨,又无旁人作证。按官府旧例,这种无头案多半是和稀泥:地一人一半,或者抓阄决定。但北山既然要立新规矩,冯友德就想试试李根柱说的“百姓陪审”。
九月二十六,民事司贴出告示:征选十二名“百姓陪审”,条件就三条:一、年过四十、种田二十年以上的老农;二、家中无人在北山任官职;三、自愿报名,不识字的可口述代笔。
告示贴出,报名者寥寥。
不是百姓不积极,是怕——怕说错话,怕得罪人,怕担责任。最后好说歹说,凑了十二个,大多是各村德高望重的老人,其中就有当初第一个跟着李根柱钻山的老汉赵老蔫。
九月二十八,陪审团第一次集合。十二个老农坐在民事司厢房里,你看我我看你,手脚都不知往哪放。冯友德给他们讲规矩:“审案时,你们坐台上,听双方说,看证据。听完可问话,最后闭门商议,投票定结果。多数票为准。”
一个叫钱老倔的老汉问:“俺们说了……真算数?”
“算数。”冯友德点头,“只要不违北山根本律令,你们定的,民事司就照办。”
老人们相互看看,眼里有光,也有慌。
十月初一,案子在鹰嘴崖晒谷场再审。台上布局变了:主审席坐着冯友德和李根柱(旁听),左边诉方赵家,右边辩方钱家,而台侧新设了一排长凳——十二个老农穿着浆洗过的干净衣裳,正襟危坐,表情严肃得像要上朝。
台下百姓比公审陈文瑞时还多——大家都想看看,这“百姓审案”到底怎么个审法。
先由赵家陈述。赵家汉子是个老实人,话不多,只说:“地是胡里长倒后,民事司分给俺种的。种了两年,除草施肥,荒坡变熟地。钱家现在来要,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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