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议设专利与工匠的犹豫(第1/2页)
玉期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手打小说网shouda.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八月的洛阳,暑气未消。
格物院后园的水榭里,却难得有几分清凉。水面上荷叶田田,偶有锦鲤跃出,溅起一圈圈涟漪。司马柬坐在竹榻上,手里把玩着一只精巧的铜制模型——那是工部呈上来的新式水车,据说效率比旧式高出三成。
“此物若推广于江南水乡,灌溉之利不可估量。”工部尚书崔琰躬身站在一旁,言语中带着几分自豪,“这是苏州工匠李三水所造,去岁已在吴县试用,百姓称便。”
司马柬点点头,将模型递给侍立的高力士,转向坐在下首的格物院掌院学士张衡之:“张卿,你以为如何?”
张衡之年过六旬,白发萧然,但双目依旧炯炯。他沉吟片刻道:“陛下,此物确有巧思。然臣闻,李三水造出此车后,不出三月,仿制者便遍及苏杭。仿制者或省工减料,或稍改尺寸,质量参差。李三水本人所得,不过最初售出的十余架之利。”
水榭内安静下来,只有蝉鸣声声。
司马柬端起冰镇的梅子汤,轻轻啜了一口。他明白张衡之话中深意——这些年来,朝廷鼓励百工创新,格物院也收录了不少新式器械图样。可工匠们往往将看家本领藏得严实,为何?怕的就是一旦公开,便被他人轻易学去,自己反倒落得个“为他人作嫁衣裳”。
“朕听闻,”皇帝放下汤盏,“前朝曾有‘工巧之禁’,严禁工匠私传技艺?”
“是。”崔琰答道,“秦时律令严苛,工匠技艺父子相传,不得外泄。汉时稍宽,但仍有限制。至本朝初年,此禁已弛。”
“弛了,工匠便不愿创新;严了,技艺又难以流传。”司马柬手指在膝上轻轻敲击,“两难。”
张衡之忽然起身,郑重一揖:“陛下,老臣有一议,不知当讲否。”
“但说无妨。”
“老臣翻阅前朝典籍,见《周礼·考工记》有云:‘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创物者当得其利,此为天理。今可仿照‘盐引’‘茶引’之制,设‘匠作专利’。凡工匠创新器、新法,经格物院核验确有实益者,由朝廷颁发‘专利文书’,许其独占其利若干年。期内他人仿制,须向创者付酬。期满后,技艺收归国有,由格物院刊行天下,惠泽万民。”
这番话说完,水榭内落针可闻。
崔琰眼睛一亮,随即又蹙起眉头:“此法甚好,然……年限如何定?三年太短,十年太长。报酬如何算?按件抽成,还是定额?若有豪强强夺技艺,又当如何?”
一个个问题抛出来,都是实务中的难处。
司马柬没有立即回答。他望向窗外,荷花在烈日下依然挺立。治国如同育荷,既要有亭亭净植的风骨,也要有深植泥中的根基。这“专利”之议,触及的正是根基——如何让千万工匠愿意把心血拿出来,如何让技艺在保护中流传,在流传中革新。
“张卿,”良久,皇帝开口,“你可拟个条陈,细说章程。年限嘛……寻常器物,以五年为宜;重大革新,可延至八年。报酬之事,由买卖双方自议,但须立契为凭,官府备案。至于豪强侵夺……”他顿了顿,“凡持专利文书者,可直诉于州县,州县不理,可诉于刑部。朝廷当为其做主。”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