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陆明华查处“贪腐官员”,维护廉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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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廉政公署的廉政教育中心内,巨大的电子屏上循环播放着廉政警示片,画面中,昔日风光无限的官员因贪腐落马,在铁窗内悔恨落泪的场景,让前来参加培训的政府公务员们神情凝重。陆明华身着廉政公署制服,站在讲台前,目光锐利如鹰,扫过台下整齐端坐的公务员:“廉政是政府的生命线,是市民信任的基石。林宸长官常说,‘清明的政治环境,比金山银山更重要’。今天,我们不仅要通报两起严重贪腐案件,更要让每一位公务员明白:在香江,贪腐没有特区,权力没有特权,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最严厉的惩处。”
自林宸政府就职以来,香江在经济、民生、安全领域取得显着成就,但陆明华始终保持着清醒——随着政府项目增多、资金流动加大,贪腐风险也随之上升。作为廉政公署专员,他深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任何形式的贪腐,才能维护政府的清明形象,为香江的发展保驾护航。为此,他牵头启动了“特区政府廉政巡查”行动,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通过“市民举报、数据监测、实地核查”三维一体的方式,深挖潜在贪腐线索。
巡查行动启动之初,廉政公署就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举报发展局局长张伟、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李达利用职务之便,在保障房建设、跨境道路工程招标中为特定企业谋利,收受好处费共计1000万港元。举报信还附上了部分银行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片段,线索具体而清晰。
“立刻成立专项调查组,秘密开展调查!”陆明华当即下令,要求调查组严格保密,避免打草惊蛇。调查组首先从银行转账记录入手,发现举报信中提及的账户确实存在异常资金流动——一家名为“恒通建筑”的企业,在中标保障房建设项目后,分三次向张伟的亲属账户转账600万港元,向李达控制的空壳公司转账400万港元。这些转账记录均以“咨询费”“服务费”为名义,掩盖了权钱交易的实质。
为了固定证据,调查组采取了秘密跟踪、监听等措施。在张伟的办公室和家中安装了隐蔽监听设备,发现他与恒通建筑董事长王某频繁通话,内容涉及“工程质量放水”“招标评分关照”等敏感信息;在跨境道路工程的招标现场,调查组安排卧底人员参与评标,发现李达暗中向评标专家传递倾向性意见,帮助恒通建筑以高于市场价15%的报价中标。
“证据已足够,收网!”陆明华在掌握完整证据链后,果断下达抓捕指令。凌晨五点,廉政公署的行动队兵分两路,同时对张伟和李达的住所、办公室进行搜查。在张伟家中的保险柜里,调查组查获了500万港元现金、名贵手表、珠宝等非法所得;在李达的办公室里,查获了与恒通建筑的利益输送协议、银行流水账单等关键证据。两人被当场抓获,面对确凿证据,起初还试图狡辩,最终不得不承认了贪腐事实。
经审讯,张伟和李达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2020年以来,两人利用负责保障房建设、跨境道路工程的职务便利,与恒通建筑董事长王某达成利益输送协议,在项目招标、工程验收等环节为恒通建筑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好处费1000万港元。其中,张伟收受600万港元,用于购买豪宅和奢侈品;李达收受400万港元,用于海外投资。恒通建筑则通过不正当手段中标项目,获取非法利润3000万港元。
案件查清后,廉政公署迅速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香江区域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伟、李达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恒通建筑犯行贿罪,判处罚款5000万港元,取消政府合作资格5年,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决结果公布后,在香江引发强烈反响。市民们纷纷表示:“廉政公署干得漂亮!不管官多大,只要贪腐,就必须受到惩罚!”“林宸政府的清明形象,就是被这样的铁腕行动守护的!”
商界也对判决结果表示支持。香江总商会发表声明:“贪腐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廉政公署的查处行动,彰显了香江的法治精神和廉政决心,让企业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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